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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美的結婚照喔!!! 熊ㄚ 怡君 恭喜你們了 看了之後 增加我想拍結婚30周年紀念照的信心了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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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學公式: <結緍年紀> + <週年> = 歲月 Ans. (20)+(30)=50…………所以公式証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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厲害!!! 佩服!佩服! 不過正確算法應該是 22+27=49(誤差±1) 別用這種方法算我的年齡 因為“年齡”在我來說早就不重要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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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千ㄟ,要看大張一點的嗎?請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五日包個六萬六的紅包,你就可以看到更大張一點的照片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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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能說熊丫真是用心良苦啊,為了不讓我們擔心他的病情 還刻意去拍了一組結婚照來讓我們高興,這種好朋友現在難找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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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六萬六,我可以叫你一聲叔公沒關係的...叔公~~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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